长护险按下“加速键” 未来如何进阶

沃保整理
2024/06/12
顾培马
福州 中国人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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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护理保险,也就是“长护险”,是专门为因年老、疾病、伤残等导致失能的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一种社会保险。我们国家在2016年启动长护险试点,正式从国家层面开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

《科创板日报》6月2日讯(记者 徐红)一边是独居的父亲,一边是得了帕金森偏瘫、生活无法自理的公公,每天娘家婆家两头跑,几位老人都要照顾到的生活,让高芳(化名)心力交瘁,一向乐观的她终于也忍不住在朋友圈一番诉苦——

长护险按下“加速键” 未来如何进阶


随着中国社会步入老龄化,像高芳这样的、有失能老人需要照护的家庭正越来越多。

数据显示,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2.6亿,其中失能人员就有超过4000万。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是这些家庭之痛, “一人失能,全家失衡”,。或许就是他们最真实的写照。

因此,高芳的这一条朋友圈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,“真的是感同身受,太难了!”。

还有人热心向她支招,“当地有‘长护险’吗?有的话可以试着申请长护险待遇,会有专业的护理员上门服务”、“‘长护险’护理人员上门,我们这儿一小时只要(自付)6元多”......

据悉,长期护理保险,也就是“长护险”,是专门为因年老、疾病、伤残等导致失能的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一种社会保险。我们国家在2016年启动长护险试点,正式从国家层面开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

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“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”,为长护险的长期发展指明了方向。今年,政府工作报告再次重申“要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”。中国的长护险制度,有望进入到全面推进的下一阶段。

长护险试点八年心得

在我国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中,医疗保险主要解决的是“病有所医”的问题,防止一个家庭因病致贫、返贫;养老保险主要解决“老有所养”的问题,提供失去劳动所得后的日常生活费用保障。

然而,针对老年人因年迈、疾病、意外等原因,导致失去自理能力,而需要得到医学护理和生活照料的保障,目前还缺乏成熟的制度保障。

2016年6月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(简称“人社部”)印发《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》,确定首批15个城市开始长护险试点,包括上海、苏州、南通、安庆、宁波、青岛、广州、重庆、成都等。

2020年,国家医保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又新增14个试点城市,并会同财政部印发《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》,在更大范围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。

官方数据显示,截至目前,全国开展长护险试点的城市已经达到49个,覆盖约1.8亿人,累计超230万人享受到相关待遇,年人均减负约1.4万元,定点服务机构达8000家,护理服务人员约30万人。

“一个家庭一旦有失能人员,生活质量就会急剧下降,而长护险提供的专业护理服务不仅能改善失能人员的生存质量,更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,让陷入照护困局的家庭成员得到可以喘息的机会。”

“并且,我们长护险的待遇还在稳步提高,我们重度失能人员待遇最高的,年减负能达到近3万元,待遇较低的年减负也有近1.8万元。”这是在近日举办的上海长护险高峰论坛上,记者获悉的信息。

“上海自2018年1月全面推行长护险试点至今,已累计超73.5万失能老人享受相关待遇;当前每月服务失能老人近40万人,基金每年支付近40亿元,稳定了市场的预期。”在这次会议上,上海市医保局副局长张超亦介绍了上海长护险的试点工作情况。

据了解,上海对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的探索由来已久。早在2013年,上海就启动了本市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。2016年被纳入长护险首批试点城市之后,上海于2017年1月,在徐汇、普陀、金山三个区先行启动长护险试点。2018年1月,长护险试点又扩大至全市范围。

在上海,养老服务体系按照“9073”(90%居家,7%社区,3%机构)格局建设发展。目前,上海长护险对这三种养老业态进行了全覆盖,并实施梯度化支付标准。

其中,居家依据服务人员资质水平设置差异化支付标准,以促进服务人员主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;机构则依据失能等级设置差异化支付标准,有效倾斜重度失能老人,让最有需要的老人享受到政策待遇。

现在上海长护险每月可分担的照护费用,居家照护在1080-2160元之间,养老机构照护在510-765元之间,社区日间照护最高510元,实实在在减轻了失能老人的经济负担。

不仅如此,长护险还很好地拉动了就业创业,特别是促进了养老照护产业的发展。在这次论坛举办期间,《科创板日报》记者就遇上了这样一家积极投身养老护理服务行业的“年轻”企业:

“我本人是从零售行业跨界进入,而我们公司成立于2017年,也就是在长护险刚刚启动试点不久之后,经过这几年的发展,目前我们的业务网点已从长三角到遍布全国。”对方告诉《科创板日报》记者。

在上海的长护险试点过程中,同样可以看到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。截至目前,纳入上海长护险信息库的护理人员已有5.6万名,改变了长期以来护理人员从业意愿低的状况,其中本市户籍人员占比54%。

截至2023年末,上海各类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达到1240家,涌现了福寿康、同福汇、夕悦颐养等一批连锁化、品牌化、规模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的社会办护理服务机构。

江苏省是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最早和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,因此江苏也较早开始了长护险的试点,从早期的只有苏州、南通两座城市,到现在江苏13个设区市都已经全部加入长护险制度的建设。

据官方披露,截至2023年底,江苏长护险参保人数超过6200万人,占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的77%,累计享受待遇近50万人、基金支付92亿元。

记者了解到,自南通市试点以来,各类服务机构增加360多家,社会投资总额30亿元。并且市区多家护理院是由原来政府腾退的办公房改建而成,既盘活了闲置资产,又促进了民生保障事业的发展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从试点城市看,长护险的发展还能与基本医疗保险产生协同效应,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利用。

以南通市而言,南通入住护理机构享受长护险的人员中,有近19%是从医疗机构的长期监护病房转入。如此,失能老人既可以享受质量等同的护理服务,又提高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。

上海的情况与之类似。实施长护险试点以后,享受长护险的失能老人住院医疗费用也出现了下降,其中重度失能老人下降幅度达到17%。

全面推进,还有哪些挑战?

从局部到多地推广,进入2023年之后,国家医保局开始加速推进长护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和落地。

其中,为解决各地失能认定碎片化的局面,确保长护险制度的社会公平性和资金可持续性,此前国家医保局已经在2021年出台了全国统一的《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》。

在2023年底和今年5月初,国家医保局又分别会同有关部门,相继印发了《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。

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长期护理保险处处长雷雯在会上表示,下一步,国家医保局将在推动全国实施统一评估标准的基础上,推进评估结果的跨区域互认,为异地享受待遇打好基础。

同时,将研究与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相适应的护理需求认定的标准,依据失能等级和评估需求认定的结果,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的计划清单,以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费用的保障。

不过,一项全新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绝非易事,而长护险要向全国铺开,要理顺的环节也还远不止这些。特别是除了经济实力外,目前各地的医保发展水平并不均衡,因此“钱从哪儿来”就成了很多地区首当其冲的难题,长护险依然需要站在“全国视角”解决筹资问题。

“不同于一线城市,我们是居民医保占比更高,因此在筹资上会面临较大的困难。另外,我们当地主要以山区为主,因此提供护理服务的难度和服务成本也会比较高。”云南保山医保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告诉《科创板日报》记者。

另一位参加了此次会议交流的省医保局负责人同样告诉记者,该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多年,迄今还未覆盖到城乡居民参保人员。而关于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资金能否筹集上来,在他看来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,“预计筹资难度会比较大”。

基本医疗保险一般分为城镇职工医保、城乡居民医保以及新型农民合作医疗(新农合已经整合到居民医保)这三个种类。

其中,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主要是劳动年龄内在单位就业的职工、灵活就业人员、以及单位的退休职工;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则包括了农村居民、未成年人(含新生儿)、学生、老年居民、未就业成年居民。

与城镇职工相比,城乡居民收入不稳定、医疗保障不足,对长护险需求更为强烈,但其收入差距也为筹资带来了困难。

事实上,目前国内试点中,长护险覆盖城乡居民参保群体的城市还不到一半。并且在大多数试点城市中,城镇职工的筹资也都还依附于基本医疗保险,并没有建立独立的筹资机制。

通过基本医保划转,现在长护险还不需要主动购买,这被认为是一种“无感征收”,但当“无感”变成“有感”,筹资是否还会这么轻松?这同样是一些人的担忧。

当然,也并非所有人都认为筹资会是个难题。相较之下,与长护险发展配套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建设,包括护理服务人员的供给、护理质量的监管等在不少专家看来,可能会是随着长护险发展而将逐步凸显的问题,因此需要引起重视。

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保室副主任、副研究员王艳艳表示,对比参保人数,目前全国范围内长期护理服务人员的数量仍存在比较大的缺口,特别是在农村偏远地区,护理服务人员的供需矛盾会尤其明显。

“我们的护理从业人员还呈现出年龄偏高、学历偏低这样一个特点,服务的专业性整体较弱。若不对服务能力加以提高,随着长护险制度的全面铺开,这个问题可能就会表现得更为突出。”她说。

据悉,为了对长期护理服务人员队伍进行更好的规范,提高护理服务质量,增加从业动力和职业吸引力,经国家医保局申请,人社部已将“长期照护师”增设为新职业工种。今年2月底,人社部联合国家医保局,又共同发布了我国首个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,长期护理从业人员队伍的建设已经迈开第一步。

专家认为,长护险是在老有所养、病有所医、医有所保、但失能无护的背景下,作出的弥补社会保障体系空白的一项制度安排。但作为一类新型险种,长护险在国际上也还没有完全成熟的经验可循。

没有前车之鉴,我们的长护险如何才能走出一条自己的路,注定需要更多中国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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